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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璧縣順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(原縣輪窯廠)地塊位于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鳳凰山隧道西南側,地塊總占地面積約170718m2(256.077畝),現土地利用性質為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工業用地(M),后續該地塊作為政府收儲用地,規劃為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居住用地(R)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施行)第五十九條,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靈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委托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我公司”)組織開展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(1)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-污染識別
2022年11月3日~2022年11月14日,項目組成員在地塊進行了現場調查工作,通過現場踏勘以及與廠區原管理人員的訪談,大致了解地塊歷史上原料和成品的使用與儲存、廠區的布局情況以及潛在污染源的識別,以及地塊內其他區域的歷史用途。通過對資料的收集,了解了地塊內及其周邊區域的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特征。
(2)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-初步采樣工作
2022年11月24日~25日,根據定稿后的采樣方案,在調查地塊進行第二階段調查的首次監測工作,布設土壤監測點位30個,單點最大采樣深度為6m,共采集土壤樣品85組(包含8組平行樣品),檢測項目包括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基本項目45項(重金屬和其他無機指標7項、揮發性有機物27項(含苯系物)、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(含多環芳烴)以及pH、石油烴、氰化物、硫化物、總氟化物,共50項監測指標;2022年12月2日,采集地下水監測井4口(居民井3口,井深40m、新建井1口,井深6m)。采集地下水樣品5組(包含1組平行樣品),檢測項目包括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8)中表1基本項目(除雙放射、微生物)加測石油烴。采集地表水樣品3組(包含1組平行樣品),檢測指標包括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表1和表2中規定的項目(除微生物)。2022年12月28日,進行補充監測工作,采集底泥樣品3組(包含1組平行樣品),檢測項目同土壤樣品。土壤樣品中所有檢出項目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標準限值。總氟化物檢出數值均滿足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67-2020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且地塊內總氟化物與對照點基本一致。地下水樣品中各檢測指標濃度均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Ⅲ類標準,氟化物濃度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IV類標準限值。
綜上所述,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。
